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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百日安全生产行动”重实效

来源:七台河日报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10-07 07:43:55
  七台河新闻网讯(记者姚琦)为深刻吸取省内外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各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第四季度尤其是“十一”、“改革开放30周年”、“两节”的安全稳定,我市及时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行动”。
  行动从9月23日始至12月31日止,主要对象为全市地方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食品药品、非煤矿山、电力等行业领域。
  行动要求,在国庆节、改革开放30年庆典期间,各级安全监管行管部门对煤矿及其他重点部位要死看硬守,采取“5+2”(取消双休日)“白+黑”(24小时)模式加强监管。
  行动明确规定,百日行动期间,区县发生一起3人以上事故,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同时引咎辞职,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市安监局、煤炭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责任人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矿井或采区一律停产整顿;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及发生3人以上事故的矿井立即关闭。对在百日行动期间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和部门,按照七台河市奥运期间确定的奖励标准予以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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