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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6日20分,位于七台河市的黑龙江省种子公司煤矿五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重大伤亡事故,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22.5万元。
一、事故经过及抢险救灾
2001年5月11日四点班,井下出勤27人,开完班前会四点钟工人相继入井。大约在16时20分,地面翻车工发现主井冒出一股黑烟,随即办公室接到井下电工打来电话,说:“左部发生瓦斯爆炸……”。矿长立即报告市煤炭局矿山救护队请求救援。16时40分,井下有22名工人相继升井脱险,5名工人遇难。经过全力抢险,5名遇难工人和尸体于当日午夜全部升井。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造成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左五片下山掘进工作面停风长达16小时,造成瓦斯积聚,工人入井后在瓦检员未检测瓦斯的情况下,开启风机将积聚在工作面的瓦斯沿下山出口吹至平巷;推车工往里推车时将下山出口处的煤电钻动力线接头刮断,造成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二)主要原因
1、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一是未以风定产,井下多头作业,风量严重不足。二是安全工作喊的多,缺少具体措施。三是为求产量、求效益,不顾煤炭部门的停产指令,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四是明知多头作业不符合煤矿安全规定,继续违章作业。五是劳动组织不合理,工作面单班作业,长期以来停工就停风。
2、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不力,局部通风不可靠。一是矿井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测风,明知风量不足却用局扇供风进行采煤。二是未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检员配备不足,检测瓦斯滞后,交接班不在井下现场。三是没有停送风制度,井下风机随意停开,停风不停电,没有排放瓦斯措施。
3、矿井电气严重失爆,“鸡爪子”问题长期不认真解决。
4、技术管理不到位,无规程作业现象严重。
一是矿井没有配强技术管理人员,现有的技术管理人员只经过短期培训,水平低、能力差,不能有效指导安排安全生产。二是技术管理人员规程观念淡薄,工作不负责任,随意无规程作业。
5、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一是没有落实工作面先查瓦斯后作业的规定,不查瓦斯就进入作业场所作业。二是瓦检员身兼多职,既要检测瓦斯,又要安排当班生产,导致瓦检制度无法落实。三是场、矿领导只强调加强安全管理,注意安全,未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四是井下多头作业仅一名瓦检员兼班长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现场管理不到位。
6、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素质低,长期不查瓦斯随意停送风,违章作业不能发现和制止。
7、采煤方法不合理,井下多处花垛式局扇采煤。
8、安全监督检查不深入、不认真。未能及时制止局扇采煤及工作在单班作业、长时间停风、随意送风等违章开采、违章作业等问题,导致该矿井局扇采煤未得到及时治理。
三、事故调查组的建议和意见
1、该矿井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待整改后报市煤炭主管部门验收合理后方准生产。
2、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强化规程意识和依法从事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
3、企业法人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具体安全管理措施,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上。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配齐、配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坚持“以风定产”原则,坚决消灭非正规局扇采煤,确保安全生产。
5、必须对每个矿井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政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矿井,坚决予以取缔。
6、强化煤矿三级培训教育工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的能力。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冯久信:该煤矿左五片当班组长,在工作面停风16小时的情况下,不经检查瓦斯,随意开启局扇风机供风,违章作业;推车时刮断电缆接头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是该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因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责任。
2、孙运浩:该矿井当班瓦检员兼班长,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开除留用处分。
3、杜水林:该矿行政井长,负责矿井全面管理工作,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行政撤销井长职务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闫世岚:该煤矿副矿长,主管矿井生产安全、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销副矿长职务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姜连玉:该煤矿矿长,负责该矿的全面工作,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销矿长职务处分。
6、徐强:省马铃薯原种繁殖场副场长,主管场工业生产安全工作,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7、赵运河:省马铃薯原种繁殖场场长,负责全面工作,是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张言科:七台河市新兴区煤炭局安检站站长,对该起事故负有监督检查不力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省市联合调查组
二OO一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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