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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矿务局富强煤矿一开502掘进面8、24重大透水事故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5-18 10:27:45
  七台河矿务局富强煤矿1992年8月24日23时30分,一开拓区502掘进队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25。3万元。
  一、事故经过
  92年8月24日三班,502队出勤6人,在副队长、班长共同安排下,接班后出货8车,清理工作面,打眼55个(大断面)分四次放炮,放完炮后,班长杨富发现顶板破碎掉渣,淋水较大,货多无法打锚杆,工人衣服已湿。认为反正货也出不完。就决定交班。该队6人连同负责该工作面瓦检员石德和一起离开工作面,走到底弯道时,石德和发现钥匙丢了。返回工作面找钥匙,其余6人走到风机处(距工作面2000多米,距立井200多米)发现一阵风,回头一看,里面巷道出水,工人李跃东说:快跑。于是李跃东、郝永全、彭昌金、荆福全4人安全升井,班长杨富、副队长王同国、电机车司机张树臣因谈论风机送不上电,发现出水未及时撤离,避进充电硐室,脱衣准备泅渡未成遇难,瓦检员石德和途中被水打倒遇难。水到立井后,淹了立井井底斜下,泵工王艳春被水冲倒遇难。
  二、事故原因
  因井下被堵,第一现场未能实地勘察,据原黑河煤矿三井及富强煤矿有关资料分析,井下实物佐证,当班工人反映,技术鉴定,认定透水原因:
  1、透水点确认:六采区只开掘一条轨道上山及石门,事故后清理主运大巷淤积物时,发现了502掘进队施工时使用的扒斗机80开关一台,扒斗机操纵台1台,钻腿1个,分风小风包1个。因此确认,透水点在六采区0片石门工作面。
  2、水源确认:透水来自原黑河煤矿三井采空区。依据是:(1)巷道残留大量煤粉和用过残损腐朽陈旧碎木;
  (2)在排水时,9月4日通往工作面方向的大巷突然发现CH46%,CO22%。
  (3)透水后,虽未形成正规通风系统,仍有向大井流入的微风。
  (4)上山涌水量随地面的雨量增加而增加。
  (5)透水后,原黑河煤矿采空区出现新塌陷坑。
  以上证物和现象均属巷道与采空区贯透所致。
  3、原因:(1)该工作面设计在原黑河煤矿三井采区下,没有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38条、239条规定,没有标明探水线位置,未留隔水岩柱,造成掘进工作面与积水采空区相透。(2)原设计资料依据不准。
  三、事故教训
  1、采区设计在水体下开采,没有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确定探水线位置留足隔水岩柱。
  2、有疑必探措施落实的不好。
  3、忽略临区关系,设计依据资料不准。
  4、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编制审批不严密,技术把关不够。
  四、防范措施
  1、水体下开采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重视临区关系,认真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范围内所有开采小煤矿和废弃小窑情况,资料准确无误,测绘上图。
  2、水体下开采设计必须标明探水线位置,矿总工程师审批,到位后必须探水前进。
  3、水体下开采设计必须在资料准确的前提下,制定专门设计,根据对冒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高度等实际考察结果,留够留足隔水煤、岩柱,报局总工程师批准后开采。并认真落实有疑必探措施。
  4、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执行技术审批规定。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规定设计施工。
  5、强化安全监察。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开采设计,作业规程编制检查,按规定逐项审查把关。
  五、责任者处理意见
  (1)高成春:矿副总工程师,主管开拓掘进技术,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2)王正民:矿总工程师,主管全矿技术,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职处分;
  (3)陈德忠:矿长,安全第一责任者,负有事故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4)孙家鼎:局副总工程师,主管开拓掘进技术,负有事故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
  (5)曹振洪:局总工程师,主管全局技术,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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