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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化工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安办发〔2008〕68号)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9-22 14:18:58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七安办发[2008]68号

 
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化工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勃利种畜场,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支队,有关企业:

  现将《七台河市化工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迎接国务院、省政府安委办检查组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七台河市化工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6”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08〕2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8〕24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08〕67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安委办决定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各类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我市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危化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工作和反“三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各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全市各类化工企业(包括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检查重点:煤化工(煤焦油、粗苯、合成氨、甲醇、煤焦油加氢、粗苯加氢、煤焦油深加工等)、氧气、乙炔生产,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溶剂油、液氯、液氨、剧毒品使用和运输等涉爆、涉毒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对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内容:
  1、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08〕67号)和《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化工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安办发〔2008〕68号)精神及前段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情况。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区县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必须配备2名专职抓危化监管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懂危险化学品专业的工作人员),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应急准备情况。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以及延期换证登记建档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情况。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建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等情况。
  4、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的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5、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情况,包括运输资质和剧毒品运输通行证的发放、人员培训、应急器材配备、运输车辆检测检验等情况。
  (二)对化工企业(重点煤化工企业)的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
  3、危化企业重点部位、重点装置、重点工段、重点环节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企业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仪表控制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到位,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治理。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履行等方面的情况。
  5、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7、企业开展自查的情况。
  (三)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和零售商店)企业检查的内容:
  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
  2、批发企业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标准;零售商店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
  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4、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5、企业开展自查的情况。
  (四)对运输企业检查的内容:
  1、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化工企业(重点煤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和零售商店)企业自查的内容:
  化工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进行认真自查,重点检查,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夜间和节假日干部值班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库房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好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外排污染的措施。
  (六)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自查的内容:
  各运输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自查工作,并在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
  1、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
  2、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3、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
  4、承运剧毒化学品是否办理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在包装物上加贴安全标签。
  四、时间和任务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12日—10月10日)。主要工作是:企业全面开展自检自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区(县)对辖区监管企业进行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市政府安委办将对重点企业和区县进行抽查,抽查的企业不少于应检查企业的50%。期间,省政府安委办组成4个检查组对我省8个重点市(地)进行检查,第四检查组将对我市进行检查,各区县要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10月11日—12月10日)。主要工作是:省政府安委办将配合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对我市部分区(县)进行检查;各区(县)政府要督促企业做好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搞好“回头看”工作。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安委办成立化工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郭   杰    市长助理、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尹茂志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纪振华    勃利县副县长
              杨   奇    新兴区副区长
              孙明洲    桃山区副区长
              康   伟    茄子河区副区长
              尹世昌    种畜场副场长
              张   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晓辉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姜   化    市交通局副局长
              孙念勇    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奎兵    市质监局副局长
              宫玉和    市建设局副局长
              许传文    市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张凤德    勃利县安监局局长
              徐殿宏    新兴区安监局副局长
              朱福春    桃山区安监局副局长
              刘会权    茄子河区安监局副局长
  六、检查方法和步骤
  检查工作在企业全面自查和区县排查的基础上,采取市区联合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重点地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深入企业、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和掌握关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或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对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并适时向被检查单位和区县政府通报检查情况,反馈意见。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化工企业、化工行业、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检查的重点企业,认真组织检查,积极发动并帮助企业做好自查工作。企业自查要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查隐患,不留有死角。
  (二)我市是此次国务院和省政府重点检查的8个市(地)之一,各区(县)在开展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部门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能的公安、质检、环保、铁路、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也要做好前期相关工作的总结部署。
  (三)要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双基年”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夯实基层和基础。二是与安全标准化相结合,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与隐患治理年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阶段任务的完成。四是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相结合,推动百日督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检查期间,各区(县)、场和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要在10月6日前将第一阶段检查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检查开始后,各区(县)、场要在每周五11点前将一周的检查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13846423400
  电子信箱:qajwh@163.com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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