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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方案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1-29 10:54:13
中共七台河市委办公室文件
 
 
七办发[2007]26号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方案

  为认真汲取七煤公司东风煤矿“11·27”煤尘爆炸事故和长城煤矿二井“11·7”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我市隐患排查“回头看”汇报会上的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及前一时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监管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杜绝3人以上事故,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控指标之内,全面完成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为明年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对象和范围
  此次活动包括全市地方煤矿的各类矿井(生产井、技术改造井、高瓦斯矿井、高管井、水患矿井、招拍挂矿井、2007年关闭整合矿井)、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食品药品、非煤矿山、电力等行业和领域重点部位和环节。检查区县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安全整治,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1、强化煤矿安全整治。
  ⑴推进按高瓦斯管理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建设工程,按省要求时间建设到位。否则,将矿井列入关闭对象。
  ⑵进一步落实矿井采掘工作面风动一体化,取消工作面二次电源。否则,不允许生产,并严肃处理。
  ⑶推进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年底前拿出新标准改造方案,统一厂家、统一型号、统一三级四层联网数据接口;制定市级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建设方案;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四个百分之百”。
  ⑷解决矿井冻害问题,完善有效预防“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预警预报机制。
  ⑸完善水患矿井和疑似水患矿井逢进必探工作机制。
  ⑹完善煤矿密闭管理制度,严防私开工作面。落实驻矿专盯员监督井下密闭构筑、编号、登记、建档等情况,将煤矿密闭列为重点安全部位,实行重点监管。
  ⑺落实落靠驻矿专盯制度,实行驻矿专盯员统一管理,统一调用,统发工资。驻矿专盯员要监督煤矿企业矿长入井带班、隐患排查、现场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⑻组织对未取得2007年开工验收合格证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对未达标或整改无望的矿井提请政府列入关闭计划。
  上述8项工作责任落实单位:区县政府,责任人:主管区县长,督办检查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市安监局长,配合单位: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
  ⑼采煤工作面年底前全部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取缔非正规采煤工艺;2008年春节后开工存在非正规采煤的矿井不准开工生产,发现一处,关闭一处。
  ⑽为确保2008年年底前取消采煤工作面木支护,依据开采条件做好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支护选型、安全保障措施和人员培训。
  ⑾完善压风、消尘、通讯“三条线”。年底前推进落实到位,2008年春节开工未实现“三条线”的矿井不准开工生产。
  ⑿解决省政府挂牌督办和通报的宏岚矿区双回路供电,淘汰非安标产品,煤矿超队组作业,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不能及时培训上岗、“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今年年底前推进落实到位。
  ⒀高瓦斯矿井、高管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两双两自动”,其它矿井半煤岩上山、全煤上山必须落实“两双两自动”,强力推进厚度0.6米以下煤层实现半煤岩掘进,严把审批关。否则,不准生产。
  ⒁积极帮助6处招拍挂煤矿向省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手续,对手续不全的,停止一切建设活动,并安排驻矿专盯员盯守。
  上述6项工作责任落实单位:区县政府,责任人:主管区县长,督办检查责任单位:市煤炭局,责任人:市煤炭局长,配合单位:市安监局。
  2、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以预防和压降重特大事故为主线,重点打击超速、超员、超载和冲闯红灯、乱停乱放、强超硬会、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和病险车辆上道等违章违法行为,对严重违章违法行为要从严处罚;加强农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严格督促客运场站落实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查禁措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责任人:市交通局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配合单位:市农机服务中心。
  3、强化消防安全整治。以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商场、人员聚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着重解决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失灵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责任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配合单位:区县政府。
  4、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重点加大对甲醇、粗苯、苯加工、煤焦油深加工、氧气、乙炔、液氨等生产企业的排查力度,对这些企业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装置、重点工段进行重点排查,查出的隐患,督促企业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打击查处违法和无证经营户,确保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在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守法经营。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责任人:区县长,督办检查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市安监局局长。
  5、强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以相互邻近的小石场为重点,加大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提高准入标准,大力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对没有上潜孔钻的石场明年将不允许开工生产。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责任人:区县长,督办检查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市安监局局长。
  6、强化建筑安全整治。加强施工现场越冬防护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土方开挖后基坑、沟槽的侧壁情况;脚手架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连接等情况,确保建筑市场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市建设局局长,督办检查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市安监局局长。
  7、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加强节前食品市场和餐饮企业的管理,加大对学校、医院、食堂、饭店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门的检查,严防集体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医院、药店的监管和检查,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和贩卖假冒、过期药品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督办检查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市安监局局长。
  8、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民爆器材生产企业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抓好对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四超”行为的检查。二是开展铁路运输企业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排查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及维护情况。三是开展电力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煤炭局、七台河火车站、市电业局、区县政府,责任人:市煤炭局局长、火车站站长、市电业局局长、区县长,督办检查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市安监局局长。
  9、加强中小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落实《关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黑安办发[2007]81号)文件精神。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要把开展“回头看”和“补课”工作抓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小企业、隐患排查申报为零(或较少)的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企业以及省、市政府督查组查出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单位,作为此次活动的重点。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回头看”和“补课”工作的单位,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责任人:市中小企业局局长,督办检查单位:市安监局、煤炭局,责任人:市安监局局长、市煤炭局局长。
  (二)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关闭到位。一是对我市第二批公告关闭的41处矿井,停止生产活动。二是制定关闭矿井回撤方案和回撤时间表,报所在区县煤炭局审批,市煤炭局备案。三是各区县政府要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做好关闭矿井的稳定工作,派驻专盯员,保证关闭矿井的安全和按期回撤,确保年底前关实关靠,关闭到位。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责任人:区县长,配合单位: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三)加大矿井资源整合工作力度,减少小煤矿数量,提升矿井规模。一是2007年列入被整合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火工品,各区县政府要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派驻专盯员进行盯守。二是区县政府、煤炭、国土资源、安监、煤监、工商等部门要支持符合整合条件的矿井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整合方案批准后不予利用的井筒必须关实关靠,对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不符合整合条件的被整合矿井要按照关闭标准立即实施关闭。矿井资源整合方案一经批准,该项目必须纳入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有关程序和规定。对2007年列入被整合的矿井,符合条件的,抓紧申报,在七煤公司范围内的表外量资源,市政府进行协调扩储,加快立项审批进度,争取尽早开工。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市煤炭局,责任人:区县长、市煤炭局局长,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佳合分局、市工商局。
  四、活动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07年11月27日至2008年3月16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7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方案。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及各类企业结合安全工作实际,细化攻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检自查和督促检查阶段(2007年12月3日至2008年1月1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通过自检自查,查清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区县政府、各级行管和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检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监督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攻坚内容进行专项推进。2007年12月15日前,市级联合验收组完成对未取得开工验收合格证矿井的联合验收,12月16日至2008年1月18日全面开展督查活动,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三)深入整改阶段(2008年1月19日至2月1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治理未到位的重大隐患,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专人跟踪监督指导,并做好验收工作。
  (四)巩固成果阶段(2008年2月19日至3月16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回头看”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巩固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成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加强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成立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杜吉明
  副组长:韩振军张升王金萍王春武
  张兴海朱凯杰赵春波郭杰
  成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全市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长助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郭杰兼任。
  加强市级领导包保区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量。市级领导包保区县安全生产工作,督办、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勃利县由韩振军、杜军、郑挺秀、赵春波、杨子义同志负责包保;新兴区由齐秀娟、王云鹏、李铁民、王金萍、刘显明同志负责包保;桃山区由张升、曾凡成、张兴海、曲焱同志负责包保;茄子河区由赵晓岩、姜艳、王春武、纪万斌同志负责包保。
  六、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我市“两知”学习教育活动成果的实际检验,区县政府要切实负起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攻坚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在每个阶段要对区县、部门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攻坚目标实现。
  (二)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区县政府、各级行管和监管部门、各相关企业都要把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的切入点,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隐患、补漏洞,以突出抓好事故超前防范为重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以突出解决企业考核不严、日常管理不细、隐患整改不力、职工素质不高的问题,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区县政府、各级行管和监管部门、各煤矿及相关企业要围绕活动既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多种形式突出活动主题,着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围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查找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责任,严格追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落实责任、督导责任、配合责任,对在此次活动中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媒体曝光。
  (五)严密组织,信息畅通。区县及相关部门,市区县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综合和上报工作。要及时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每周向市安委办报送一次工作信息(报送时间每周五下午3:00前,电话号码:0464-8699865,联系人:李运飞),由市安委办统一汇总上报。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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