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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分析形势,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去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
去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基础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集中体现在“三个下降、一个持平”。一是事故总量下降,去年,全省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1698起、同比减少7022起、下降37.5%。二是较大事故下降,发生较大事故60起、同比减少21起、下降25.9%。三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死亡2484人、同比减少465人、下降15.8%。四是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3起、同比持平。其中,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发生事故7136起,死亡2197人,分别下降3.3%和14%。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没有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今年1至3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309起、死亡435人,同比分别下降18.7%和11.8%。其中,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发生各类事故855起、死亡372人,同比分别下降43.8%和15.6%,实现首季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全面下降,开局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在省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上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龙江的高度强调:“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突出抓好煤矿、交通、化工、公共场所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森林防火、城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抓好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新一届省委和省政府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到任一个月就对安全生产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严密措施,严加防范,严格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战书省长多次强调:“创建新型政府,树立负责任形象,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问题来对待,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警示我们“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新春伊始,战书省长到省安全监管局慰问,并召开新一届政府组成后的第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我们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普遍增强,各行业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也普遍增强,谋求安全发展、建设和谐龙江已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识。
二是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和责任制层层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和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为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级政府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联系责任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较好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据统计,全省各企事业单位共制定了18.98万部应急预案,有12个市(地)和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以及25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为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去年全省深入开展了以道路交通运输、铁路运输、乡镇船舶和建筑施工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开展了春运、两会、哈洽会、“十一”黄金周和冬季旅游等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督查。组织开展了林业、铁路、司法、水利、特种设备、建筑行业劳动防护用品和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去年全省综合监管领域在各项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过程中,共排查出19437 项隐患,整改18239项,整改率达到93.8%,其中重大隐患93项,整改72项,整改率达到77.4%,全省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四是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探索政府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和社会力量进行安全监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编制组织实施了全省第一部“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抵押金和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普通高校科技创安规划》等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安交警、交通、铁路、民航、建筑、国防工办、质监等部门开展了“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保卫战”。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70天攻坚战、整治“五种”违法使用车辆号牌行为的专项行动和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铁路部门开展以铁路道口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会战。安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开展了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全省有6家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和3174家建筑施工生产经营单位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全省各地市安监部门直接查处或批复结案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1起,追究行政责任169人,对11人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二、正视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虽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从统计情况看,水上交通、林业、粮食等行业和铁路职工作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出现了上升趋势,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部分行业领域死亡3人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客、货运输车辆发生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6起,死亡131人,分别占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8.2%和76.6%;二是铁路职工死亡3人以上事故增加。去年7月13日,哈尔滨铁路南站发生一起死亡3人较大事故,同比增加100%;三是建筑业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增加。发生死亡3人以上建筑事故4起,同比增加33.3%。
(二)一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投入不足,安全隐患较多。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理解得不深不透,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很突出。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完善,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措施不够健全。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隐患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
(三)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各项保障体系和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领域监管仍不到位,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成为新的事故多发领域。我省是全国安全生产高危省份之一,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占企业比重大,很多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陈旧,安全科技整体水平不高,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不完善、不健全,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滞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重,导致事故多发。
(四)安全专项整治存在死角,部分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部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力,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成效不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整改率为93.8%,重大隐患整改率仅为77.4%。尚未完成整改的一般性隐患和重大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果不及时整改治理,随时都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
(五)安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省已建立了省、市(地)、县(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等少数地市组建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但是,很多市(地)没有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还有10个县、区安全监管机构尚未完全独立。中省直单位中除了海事、民航、公安交警是专业的安全监督监察部门,铁路、建筑设有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以外,交通、林业、水利、旅游、邮政、电信、粮食、农业、储备等部门都没有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监管缺少措施和手段,安全监管无法可依、监管失效的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化,农村乡镇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无专门安全监管机构等问题比较突出。
目前,安全生产趋于稳定的形势还不是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要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还需要我们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安全生产的任务和压力越来越大,必须深刻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越是在政治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居安思危;越是在加快发展的情况下,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任何时候都不能盲目乐观,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视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的考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作为执政为民和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2008年各项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是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在持续稳定好转的基础上向明显好转和根本好转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
2008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载体,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和重大事故,遏制特别重大事故,从强化安全生产“事前监督、现场监督、事后监督”措施入手,夯实安全监管基础,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中省直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积极促进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是国务院提出的“隐患治理年”,主要目标是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搞好安全生产,消除隐患是基本保证和根本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的通知》和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深入贯彻“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要求,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建立机制,巩固成果,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务求实效。
一要强化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副省长盖如垠同志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安监局、中省直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成立组织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要制定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安全监管局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林业军工等行业企业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各地和中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本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方式和要求,把国家和省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不留死角,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三要狠抓整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隐患排查治理的关键在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牢固树立“隐患是事故的根源,隐患不除,永无宁日”的思想,亲自抓隐患整改,推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度。各地、各部门要部署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资金和方案,制订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到位。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确定重点督促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必要时予以公示。对不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且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关闭取缔。四要标本兼治。省政府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强隐患治理监管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和实施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公告、资金投入、评估和销号制度,市(地)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挂牌之日起5日内报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备案。五要建立台帐。建立健全隐患管理台帐,对查出的各类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记录隐患所在的地区、单位、隐患类别、隐患基本情况、整治责任单位、整治措施、整治期限、整治计划和应急措施,对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六要搞好信息统计和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季报制度,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信息的调度统计,在每季度末报送省安全监管局二处。
(二)继续深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
今年是我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项目快速发展的一年,我们所面临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作为保障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措施,抓好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下发的《关于继续深化机械等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方案。牢固树立服务、协调和依法行政意识,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建立与发改、经委、环保、国土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和畅通的信息渠道,掌握建设项目情况。建立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档案。巩固2007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整治成果,严格监督正在整改和尚未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期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执行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行业系统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加强与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强化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并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程序,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和投产运行安全。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要严格规范评价行为,严格执业操守,实事求是地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作出评价,按照评价通则和有关导则认真编写评价报告,并对出具的评价报告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负责任、严重失误、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以加强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日常安全监管为重点,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执行《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和分厂(车间)、班组及岗位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办法》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准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继续在机械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性基础工作,也是长效机制。要继续巩固机械、啤酒、乳业、纺织、商贸及建筑、军工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组织开展好交通“公路客运站、公路旅客运输、公路危险品运输、汽车修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企业工作,推进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程,按照“突出重点、先点后面、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以组织更多生产经营单位达到国家和省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为目标,扶持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生产经营单位,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和政策导向,健全相关政策措施。实行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实行激励机制,省安全监管局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发现的列入地市政府挂牌督办,并上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督办的重大隐患,在重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增强自觉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对照有关标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良好状况。
积极拓宽安全生产标准化行业领域,省安全监管局今年将制定颁布家具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抓安全、降事故,关键要把强化综合监管摆到重要位置,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大局稳定。各地安监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积极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是支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最大限度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控能力;严格“三关一监督”,强化客货营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加强司乘人员管理,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大力推广使用GPS动态行车记录仪等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提高客货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以整治危险路段为重点,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措施,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支持配合交通、海事等部门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回头看”活动及砂石运输船、施工船舶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省乡镇船舶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依照《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三是支持配合建设等有关部门抓好建筑行业领域以预防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建筑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和治理建筑安全隐患,防止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加强在建和新开工大项目及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建筑安全事故。四是支持配合国防工办深化军工、民爆生产经营单位火工产品专项整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五是支持配合水利部门加强大型水库安全监管,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强化对“四无”小水电站建设、运营监管和隐患治理,保障水利设施运行安全。六是支持配合农委大力推进平安农业、平安渔业和平安农机建设。七是督促指导各级安监部门、中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电力、铁路、民航、粮食、旅游、邮政、电信、储备、教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八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的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促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五)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与《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及规章体系。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工作通报、监督检查、报告备案和综合分析等五项制度》和《黑龙江省机械制造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等,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行业等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和存储风险抵押金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整改隐患等,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调查处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责任事故处罚和责任人员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提高执法权威性和实效性。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由各地安监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省局认为必要时,可派员现场监督指导,事故结案后10日内,要将结案情况报省安全监管局二处备案。
(六)以应急救援管理为支撑,着力提高事故灾难处置能力
深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一案三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覆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预案编制覆盖率要达到100%。建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优化整合资源,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加强基础工作,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摸清本地区、本系统重大危险源数量、危险程度、所在位置、监控措施以及周边环境等基础数据,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及时调阅资料,指导救援工作。加强对事故救援的现场指导和资源协调调度,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帐,保证抢险及时调度。强化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充分调动一切有利于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因素,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导致事故的予以曝光。要精心组织策划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宣传咨询日”内容。大力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对市、县政府及部门领导的安全生产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监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我再强调一点,要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工作。各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自检自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从一个关键阶段又进入另一个关键阶段。安全工作新的召唤,新的使命,要求我们警示高悬,常抓不懈。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保持旺盛斗志,只争朝夕、奋力拼搏,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有一个好的开局,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让我们按照战书省长“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责任要落实、整治要坚决、处罚要严格”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为加快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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