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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录音整理)
(2008年3月10日)
同志们:
省政府3月2日在七台河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落实会议,在会议前后发生了鸡西市麻山区建宝煤矿“2.28”透水、鹤岗市兴安区泰源煤矿“3.5”火灾两起煤矿事故。今天的会议,主要是针对这两起事故的教训和当前全省煤矿复产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明确、再部署。刚才,5个督查组做了督查情况的汇报,煤监局、安监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这两起事故,并就当前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复产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都完全赞成。下面,我突出强调一下关于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
在七台河会议上,我讲了“四句话”,一是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二是以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为契机,为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开好头、起好步。三是统一思想,统一政策,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四是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四个问题,归根结底是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问题、要求问题,最终还是一个责任问题。
最近发生的这两起煤矿责任事故,其教训的本质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我们开了这么多会、发了这么多文件、提出这么多要求,但在基层并没有真正落实,这就是最大的教训。鸡西市建宝煤矿发生的透水事故,其责任制没有落实主要表现在:该矿未经验收擅自开工,对矿井周边地质资料不清,或地质资料清楚但违规操作,矿主没有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部门也没有负起监管责任。如果都能负起责任,能发生透水事故吗!鹤岗市泰源煤矿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也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矿主本身责任制不落实,入井人员没有经过认真培训,缺乏逃生经验,风机、电缆不合格,缺乏必要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复检人员对这些问题都没有检查出来,没有负起责任。这些问题说到底还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我在七台河开会时说,对安全生产工作,我的把握来自大家,如果大家都不负责,我怎么会有把握?如果大家都负责,都认真抓安全生产,我才真正有把握。安全工作取决于对所负责地区的情况了解不了解,主要的规律特点掌握不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没解决,核心就是责任制问题。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再强调四个问题。
一、必须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是影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首要问题,其突出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要效益,忽视安全。矿主急于出煤挣钱,地方急于发展经济、增加税收,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些地方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在思想认识上没有把煤矿安全摆上位置,对应该落实的安全措施、责任,应该贯彻的规章制度没有落实。二是人为降低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省政府要求以抓“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标准作为全年安全工作的标准,其实并没有提高标准,安全工作本来就是这个标准,本来就是这种要求,都是国家、省按照科学规律和实际情况既定的。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地方没有这么认识,没有这么想,也没有这么办,人为地降低了标准、放宽了要求,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我们说以抓“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作为全年的标准,讲的就是思想认识问题,大家的思想认识要回到应该回到的位置上、对安全工作应该重视的位置上来。要改变过去那种“生产力水平低,煤矿要生产,总得死人”的陈旧思维方式。煤矿生产要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要在思想上把规章制度作为刚性的标准,一以贯之,不能有任何弹性。三是存在侥幸心理。侥幸、麻痹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万万要不得的。要通过加强检查和宣传教育,使煤矿从业人员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所以现在要强调,必须解决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坚决做到要生产必须要安全,要想生产快发展,必须安全有保障。我在3月2日会上讲了,不能因为全国开“两会”,复检慢一点,少开工两个矿,待“两会”结束后,突击验收、突击开工、突击生产,那样事故会更多。煤矿安全生产全年都是一个标准,不是两个标准,就是必须安全有保障。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我们共产党执政,如果连矿工的生命安全都保障不了,还叫什么以人为本,还谈什么科学发展?我认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到位的问题,实质上也是对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否认识到位、是否贯彻到位的问题。这个问题要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上升到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高度来认识。如果由于我们工作的失误,重视发展、忽视安全,监管人员不负责任,矿主片面追求效益,造成矿工伤亡,就是我们失职渎职,这与中央要求的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首先是思想认识的问题。
二、必须严格坚持煤矿复产验收标准
无论从督查组督查情况看,还是从发生的事故看,煤矿复产验收存在的问题还十分突出,必须从严把住这一重要关口,决不让任何安全隐患从这道闸门通过。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标准。煤矿复产验收本来是有比较完善的标准和规定的,但一些地方在验收中,把一些应有的标准降低了、减少了。有的是制度制定的不完善、有遗漏,有的是根本就没想纳入验收范围,所以我强调必须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验收标准。方才张升同志讲了“十不准”,这进一步明确了验收标准问题。二是坚持验收标准。达不到标准的,绝不能复产。这不但是对“两会”期间的要求,也是对全年的要求。在这一点上,各产煤市县要统一思想、统一政策,实行安全一票否决。这几年我们在推进煤矿关闭工作上压力很大,也研究制定了关闭的标准,多少万吨以下的关,多少万吨以上的保留,对关闭矿井如何赔偿等,但实施起来仍有很大难度。我在七台河会上讲,在关闭地方煤矿问题上,要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关闭矿井就从这儿开始,就是要严格标准。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可以限定时间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关掉。一句话,就是要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煤矿矿主如此,市(地)、县(市、区)政府也如此,安全不合格,坚决不能生产,这是刚性的要求。对要钱不要命的矿主,决不能允许其继续生产,否则就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就是对人民生命财产不负责任,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一条必须要明确。三是严格验收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没有认真整改、检查验收不负责任、走过场的,要层层追究责任。是矿主的责任就追究矿主,是县(市、区)的责任就追究县(市、区),是市地的责任就追究市地。3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最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通报》中,第二条就是严格复产验收标准,要求凡因验收过程中未发现隐患,把关不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里再次重申这一要求。这也是我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所必须做到的。
三、必须完善和落实煤矿日常安全监管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不仅仅在当前的复产验收,复工以后日常的安全监管工作也必须进一步强化。现在煤矿有驻矿监督员,县(市、区)、乡镇有监管人员,市(地)和省里还有监管队伍,实行层层监管,可是还存在着一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今后要追究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仅对矿主,还包括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我本人在内。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现在应该制定切实有效的日常监管具体办法。一是明确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责任。如乡镇是什么责任,县(市、区)是什么责任,市(地)是什么责任,省直各监管部门是什么责任?要层层明确,并落实到位。二是如何进行日常监管。如驻矿员如何监管,县(市、区)、乡镇如何监管等。安全检查抽查程序要明确,县(市、区)对煤矿多长时间检查一次,市(地)一年检查多少次,省直有关部门检查多少,下去抽查,抽查多少。对检查抽查的内容要明确,如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如何检查,不会的如何处罚。再如,在监管中什么样的矿井应停产整顿,什么样的应确定整改时限,什么样的要处罚,处罚多少等等。这些办法明确以后,违规就处罚,都照章办事,不是出了事故再追查责任,而是日常发现问题就追查责任,使我们的监管真正到位,安全真正有保障。关于日常监管问题,我再强调一下,要加大对证照不全矿井的监管力度。对证照不全、违法生产的矿井,要追查原因,追究责任。因为这也是造成煤矿不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是矿主本身的责任,如安全不合格,或矿业权价款没有缴纳,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就要追究矿主的责任;如果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已具备,该缴纳的费用已缴纳,由于相关部门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致使矿井证照不全,要追究相关部门失职渎职的责任。栗战书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建立责任政府、形象政府。责任政府是什么含义?就是公示制、承诺制,政府承诺的事情,公示出来,而且要限时办结。一些煤矿出了事故,一查证照不全,没证是谁的原因,是矿主的原因还是有关部门的原因?必须分清责任,严肃查处。形象政府就是要提高效率、热情服务、按章办事。要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刁难卡要,不给钱不作为、给了钱乱作为的现象。
四、抓紧严肃处理两起煤矿事故责任人
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动真格的,该处理的必须严肃处理。街亭失守,必斩马谡,否则难以号令三军。如果不严肃处理事故的责任人,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就落实不了,可能还会发生更多、更大的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矿主要承担责任,特别是隐瞒事故不报的,要依法从严惩处,毫不手软。因为隐瞒不报,本身就反映了矿主的消极态度,而且往往导致错过抢险救援的最佳时机,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追究有关部门责任方面,对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有严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驻矿监管员要从严要求,驻矿监管员拿着国家开的工资,不履行驻矿监管职责,与矿主勾结一起,那就必须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验收部门不负责任、走马观花、走过场,也必须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这一切的责任追究措施都要到位。我们现在没有美国等发达国家那样的生产力水平,我们靠什么保障安全,只有靠认真全面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另外强调一点,在县区这一级要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书记抓全面工作,也必须抓安全生产,发生重大事故也要承担责任。
今天,在七台河会议要求的基础上,针对两起事故的教训,结合煤监局、省安监局和督查组负责同志的发言,强调了上述意见,核心就是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希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警钟长鸣,狠抓落实,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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