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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回顾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全面深入分析形势,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任务,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根据省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主要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一是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在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几年较大幅度下降,去年“十五”以来首次降到3000人以下的基础上,今年1至7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099起,同比减少5084起,下降41.7%;死亡1320人,同比减少189人,下降12.5%,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45.3%。在国家公布的上半年各省(市、自治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度中,黑龙江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指标的35.8%,全国平均41.3%,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我省仅略高于新疆0.7%,排在全国第二位。
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全面下降。
煤矿发生事故67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14.1%;死亡87人,同比减少38人,下降30.4%;上半年百万吨死亡率1.7,同比减少0.6,下降26.1%。其中,一季度全省消灭了3人以上煤矿事故。
非煤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88起,同比增加2起,上升2.3%;死亡93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10.6%。其中,非煤矿山事故死亡20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16.7%。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共死亡2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77.8%,危险化学品前5个月消灭了死亡事故。
道路交通发生事故4102起,同比增加656起,上升19%;死亡1007人,同比减少57人,下降5.4%。
火灾发生事故2622起,同比减少5549起,下降67.9%;死亡21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41.7%。火灾事故经过连续3年的下降,去年达到近10年来最好水平,今年又进一步下降。
铁路交通发生事故148起,同比减少206起,下降58.2%;死亡85人,同比减少75人,下降46.9%,是“十五”以来同期死亡人数最少的时期。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67起,同比增加20起,上升42.6%;死亡16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15.8%。
三是多数地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在全省17个统计单位中,有11个统计单位同比下降。
实现明显下降、幅度在10%以上的有10家:
龙煤集团煤矿事故死亡15人,同比减少27人,下降64.3%,消灭了3人以上事故,创集团公司组建以来最好水平。
哈尔滨铁路局各类事故死亡90人,同比减少71人,下降44.1%。其中,企业生产事故5人,同比增加4人;铁路交通事故85人。
黑河市各类事故死亡24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31.4%。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1人,煤矿4人,道路交通14人,火灾4人,农业机械1人。
省农垦总局各类事故死亡31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29.5%。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3人,道路交通27人,农业机械1人。
绥化市各类事故死亡101人,同比减少31人,下降23.5%。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1人,道路交通97人,火灾2人,农业机械1人。
鸡西市各类事故死亡61人,同比减少16人,下降20.8%。其中,煤矿20人,道路交通37人,农业机械4人。
哈尔滨市各类事故死亡336人,同比减少81人,下降19.4%。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37人,煤矿1人,道路交通288人,火灾7人,农业机械2人,水上交通1人。
鹤岗市各类事故死亡38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13.6%。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1人,煤矿10人,道路交通27人。
双鸭山市各类事故死亡33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13.2%。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3人,煤矿11人,道路交通18人,农业机械1人。
佳木斯市各类事故死亡58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12.1%。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6人,煤矿2人,道路交通49人,农业机械1人。
有所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有1家:
伊春市各类事故死亡36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5.3%。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4人,道路交通32人。
四是重要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今年元旦、春节、全国和省“两会”、省第十次党代会、“五一”黄金周和哈洽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特别是扭转了我省05和06连续两年在全国“两会”期间发生煤矿爆炸事故的被动局面。
在看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的一面。
一是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道路交通事故36起,同比增加5起,上升16.1%;死亡128人,同比增加17人,上升15.3%。道路交通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较大事故的76.6%和73.6%,导致全省较大事故上升。
二是有6个统计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占17个统计单位的三分之一以上。
明显上升、幅度在10%以上的有4家:
省森工总局各类事故死亡7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133.3%。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4人,同比增加4人;火灾1人;农业机械2人,同比增加1人。
大兴安岭地区各类事故死亡21人,同比增加11人,上升110%。其中,道路交通14人,同比增加7人;水上交通7人,同比增加7人。
七台河市各类事故死亡66人,同比增加15人,上升29.4%。其中,煤矿19人;道路交通44人,同比增加19人;其他3人,同比增加3人。
牡丹江市各类事故死亡90人,同比增加14人,上升18.4%。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7人,同比增加1人;煤矿5人,同比增加4人;道路交通77人,同比增加10人;农业机械1人,同比增加1人。
有所上升、幅度在10%以内的有2家:
齐齐哈尔市各类事故死亡158人,同比增加9人,上升6%。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15人,同比增加7人;道路交通139人,同比增加3人;火灾3人,同比增加3人;农业机械1人。
大庆市各类事故死亡128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6%。其中,非煤工矿商贸企业6人;道路交通117人,同比增加11人;火灾4人;农业机械1人。
特别是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七台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去年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今年出现了反弹,省森工总局死亡人数连续两年上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地方煤矿事故居高不下。1至7月地方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的77.6%和82.8%,上半年百万吨死亡率达到3.9。鸡西市在五月中旬一周内连续发生3起煤矿瓦斯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仍然是全省煤矿安全的“高危地区”。5月12日,密山市原秦友绵煤矿非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报告有2人死亡,后经省联合调查组调查,实际死亡12人。5月14日,鸡东县宏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7人死亡。5月19日,城子河区煤炭工业公司振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8人死亡。这三起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原秦友绵煤矿去年发生“4.9”重大事故死亡13人后已经责令关闭,而后又擅自生产发生重大事故,且发生事故后恶意瞒报,影响十分恶劣。七台河市发生了茄子河煤炭实业公司六井“4.20”运输事故,死亡3人,是我省今年以来第一起煤矿较大事故。5月9日,七台河勃利县发展煤炭产销有限责任公司一井发生一起未遂透水事故,井下7人作业,后经全力抢救全部得以生还,七台河也是全省煤矿安全的“高危地区”。另外两个重点产煤城市煤矿事故在去年取得较好成绩的情况下,今年同比出现较大反弹。双鸭山市地方煤矿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上升83.3%;鹤岗市地方煤矿发生事故9起,死亡10人,起数增加3起,人数增加1人,同比分别上升50%和11.1%。牡丹江市地方煤矿死亡人数明显增加。
四是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仅从6月份开始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省就发现各类隐患2.3万处,目前还有近1800处没有得到彻底整改。列入全省重点隐患单位的哈尔滨中国酿酒厂7月4日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绥滨县烟花厂存在安全隐患,未经批准6月15日擅自开工生产,6月16日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省局已吊销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因此,对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必须坚持两分法、两点论。既要看到形势持续稳定、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一面,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回顾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措施建设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始终把强化制度措施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控制指标考核制度。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分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普遍建立考核指标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指标考核情况;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告考核指标进度情况,有力推动了控制考核指标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针对煤矿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局在总结近年来经验教训、深入调研、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共20条。省政府第13次安全生产专项通报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近期即将下发。《通知》首次提出了建立小煤矿关闭经济政策,提高瓦斯抽采利用水平,严格矿产资源管理,加快资源整合,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制创新等一系列重大措施,是对近年来煤矿安全政策措施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省局出台《黑龙江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办法》,共25条,强化了对驻矿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主管部门的约束和激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局制定的《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强化了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各市(地)安全监管部门也相继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鸡西市出台煤矿开工验收50条标准,鹤岗市制定年产9万吨矿井每矿配2名监管员的措施,双鸭山市完善煤矿安全风险承担和保障政策,七台河市建立安全稽查制度。龙煤集团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安检人员收入与生产效益脱钩、与安全挂钩的新体制新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安委会工作机制。强化安委会的领导作用,使安委会的职能从一般的议事、协调向领导、决策转变;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联络员会议,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严密化;发挥安委办的指导监督职能,抓好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办检查,树立了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权威。四是进一步完善对企业的监管制度。组织有关部门下发了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两个《指导意见》,制定《危险化学品三级安全监管办法》、《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五是进一步完善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对有关事故统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煤矿等领域事故分析,进一步规范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
(二)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黑发〔2006〕29号文件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打好两个攻坚战,进一步加强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整顿关闭。2005年以来,全省累计关闭小煤矿568处,地方煤矿数量减少到1200多处;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提出2007年第一批关闭135处矿井名单,督促产煤市(地)政府确认关闭名单,签订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责任状,3月25日在《黑龙江日报》进行了公告。分解落实了各地今年第二批关闭矿井数量,确保今年关闭200处以上。二是深入抓好瓦斯治理。近年来我省国有重点煤矿投入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专项资金近30亿元,龙煤集团有32个矿井配备了固定和移动瓦斯抽放系统78套。地方有18个煤矿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组织有关部门对龙煤集团瓦斯抽放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三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严格标准,落实责任,从严把好复产验收关;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了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龙煤集团建立了《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协调省地税部门免征了龙煤集团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匹配奖金个人所得税。四是认真开展打击不法矿主专项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推进打击不法矿主专项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万余人次,查处非法开采等各类案件108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25人。省法院针对煤矿犯罪活动适用非监禁刑较多的情况,明确提出7种情况一般不适用缓刑。检察机关加大了查办、批捕和起诉力度,上半年批捕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13人,提起公诉27人,对涉及渎职犯罪的机关工作人员立案处理23人。
(三)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大力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检查各类非煤矿山1745个,下达整改指令书761份。现场勘查、验收各类矿山企业142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101个,有16个矿山不符合安全条件未被批准建设。深入开展了大庆油田管道占压清理工作,新完成二、三类管道占压隐患整改169处。
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突出抓了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等重点地区和沿江危化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排查各类隐患3871处,已整改3804处,整改率98.3%。列入下一步整改计划的67项,其中大庆31项,占46.3%,哈尔滨10项,占14.9%。
三是强化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深入开展了林业深加工企业和水电站安全检查,检查264个单位,对发现的524项隐患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在76家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对省级立项的243项工程中的95项进行了重点督查,在建的48个项目全部按规定履行了“三同时”手续。
四是积极支持配合各有关部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支持配合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清理无路权车辆活动,严厉查处“三超”等违法行为,查处超员、超速行为37.7万台次,查获无牌、假牌和报废车辆3570辆,拘留违法驾驶人560人,排查治理事故黑点15处。支持配合消防部门加大消防安全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多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责令停产停业单位276家,拘留27人,对75家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建筑安全整治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作为工作重点,总结提练出防止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技术和管理规范,强化了对企业的指导。哈尔滨铁路局投入7691万元解决设备隐患问题,新增看护道口1153处,提高了安全保障水平。其他行业领域也都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新的进展。
(四)强化重点领域和行业检查督查,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强化直接监管领域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组织协调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单位及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7月底,全省共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22772个,已整改20989个,整改率达到92.2%,高于全国平均86.4%的整改率。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共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6771个,整改16085个,整改率达到95.9 %;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共查出安全生产隐患6001个,整改4904个,整改率达到82%。共掌握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企业和单位145个,打击取缔83个,正在取缔62个。协调配合建设、交警等部门整治重点城市公交车司机“疯狂老鼠”和“疯狂大货车”行为,哈尔滨铁路局投入4000万建设提速区段人畜通道和整改信号报警设施的做法得到国务院安委办的充分肯定。
(五)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省局牵头组织17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查处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47起。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全省设立咨询点5869个,宣传板10万多块,散发宣传单147万张。广泛开展了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万人签名、发送安全祝福短信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宣传报道工作,今年以来,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等省主流媒体上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动态391次,其中《黑龙江日报》报道安全生产工作45篇,头版达到26篇。编发《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安全生产工作简报》203期,被省委、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采用的信息191条,推荐上报到中办、国办27条。各市(地)在当地媒体报道安全生产工作1478篇。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3.9万人,会同组织部成功组织了我省赴加拿大安全培训班。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稳步推进,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省、市安全专家队伍人数增加,素质提高,上半年抽调省安全专家组180人次参加安全检查督查,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规范了安全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卫生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全省有11个市(地、总局)、22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其他4个市年底前将全部完成组建。在大庆市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会前,在大庆油田公司组织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应急实战综合演练,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开展。全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人员达到3000人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队伍人数从2006年初的1000多人发展到2000人以上,其中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达到1300多人,驻矿安全监管员的编制、工资和待遇逐步理顺。全省“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在安全监管系统稳步推进。
对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安全监管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都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近一个时期先后5次作出重要批示。3月19日,钱运录书记在省局《关于“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报告》上批示,“再接再厉,狠抓落实,争取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5月8日,钱运录书记在省局《关于“五一”黄金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报告》上批示,“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抓得紧,效果好。望再接再厉,争取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6月1日,钱运录书记在省局《1至5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认真下力气抓安全生产,效果就不一样,总体在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要警钟长鸣,工作往深处做,特别是煤矿、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一刻也不能放松,狠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尤其是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6月22日,钱运录书记在省局《关于哈洽会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和《1-5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上作出重要批示:“两个材料我都看了,今年以来抓安全生产的力度更大了,这样抓下去是很有希望的。同时要看到,安全生产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千万不要麻痹,始终要警钟长鸣,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8月3日,钱运录书记在《1-7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安全生产要在落实上持续下功夫,一个月一个月抓紧,一天一天抓紧,标本兼治,根本在治本,下决心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同志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去年以来已连续13次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项通报会议,组织讨论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了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并多次对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第12次专项通报会议上,张左己省长明确指出,安监局的工作是得力的,这几年是非常努力、非常辛苦的,也是行之有效的。在第13次专项通报会议上,张左己省长再次强调,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很好,各项指标均好于全国,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个成绩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栗战书同志、副省长刘海生同志也多次做出指示、批示,对我们的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我们近两年产生了很大变化,工作很到位。同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同志也普遍对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我们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抓贯彻、抓落实的结果;是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干部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我们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的结果。实践证明,我们这支队伍是坚强有力的,是能够承重的,关键时刻是经得起考验的,也是有巨大潜力,能够创造光明未来的。已经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宝贵经验,将为我们强化监管,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对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深刻理解不够,对安全生产形势发展趋势和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不足,仍然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二是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还存在抓落实的力度层层衰减,行政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工作摆布重点不突出,综合协调的力度不够等问题。三是安全监管系统的干部素质总体上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的职能、人员数量和装备设施亟需加强。四是各地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工作不扎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拿出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下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继续抓好年初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抓好近期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国家总局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以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为主题,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事故预防工作,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充分认识做好下半年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下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要求高。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确保这一特殊敏感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安监总局已分别作出专门部署。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在对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中,突出强调要做好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同志在第十三次专项通报会上强调: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确定一个目标,就是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8月15日,副省长刘海生同志主持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市(地)、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也对做好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都充分说明做好这一特殊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二是任务重。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经过连续几年较大幅度下降,煤矿、火灾、铁路交通等领域死亡人数和“十五”初期比累计已下降一半以上,在当前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矿商贸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要实现继续下降的目标,任务相当艰巨,压力明显增加。三是难度大。我省作为全国安全生产高危省份之一,安全基础脆弱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善,各类隐患和问题还大量存在,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还不是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近几年的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煤矿等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2005年发生了东风煤矿“11.27”事故,2006年发生了鸡西市恒山区远华煤矿“11.25”事故和城锦煤矿“12.1”事故,近期河南、湖南、山东等地也相继发生了特大和特大未遂事故,安全监管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此,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下半年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切实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产煤市(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继续深入抓好省委、省政府黑发〔2006〕29号文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的同时,突出抓好省政府近期即将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
一是强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我省到2010年年产30万吨以下小煤矿保留数量要控制在600处以内,省政府也已经明确要求把2010年小煤矿数量控制在600处以内作为努力目标。各产煤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这一目标要求,按照大幅度减少小煤矿数量的原则,研究提出本地区保留煤矿数量目标并提交当地政府讨论。要加强对2007年第一批135处关闭矿井的督促和盯守,回收回撤时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10月底。要积极推动各产煤市(地)政府按照省政府安委会下达的2007年末各地控制矿井数量,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在8月底前上报2007年第二批关闭矿井名单。要加强现场检查巡查,发现非正规开采、存在违规施工的隐蔽工程、严重超层越界和威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的小煤矿,必须按要求将其列入关闭范围。鸡西等开工率低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防止部分小煤矿以整改为名违法生产。要研究提出本地区关闭矿井具体的补助标准和实施办法,推动各产煤市(地)政府落实省政府制定的小煤矿退出经济政策;协调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抓紧对全省煤炭资源储量和煤矿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全省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资源扩储工作实施方案;督促配合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同时,要高度重视由于煤炭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出现的矿主减少安全投入等行为给安全生产带来的潜在威胁。
二是确保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工程如期完成,加快推进地方煤矿瓦斯抽采工作。我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与国家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龙煤集团瓦斯抽放设施建设要保质保量尽快到位,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在四季度逐矿进行检查验收,逾期完不成或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停产。各市(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排查本地区高瓦斯、按高瓦斯管理和瓦斯经常超限的矿井,逐个制定瓦斯抽放设施建设方案并在10月底前上报,督促企业在2008年6月底前上齐瓦斯抽放系统,否则列入关闭。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国家鼓励瓦斯抽采的经济政策,促进煤矿企业尽快从瓦斯抽采向综合利用转变。
三是大力推广龙煤集团安全生产的新体制新机制。龙煤集团年底前要落实到所有段队、班组,安全风险抵押金推广到全员,安全监管与效益脱钩、与安全挂钩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沈煤、中煤在我省的煤矿要在年底前全面推广,积极推动地方9万吨以上煤矿学习借鉴。
四是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指导意见》,切实强化现场管理,四个重点产煤市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龙煤集团要进一步加大安全费用的提取力度,在今年底前全部补齐安全欠账资金,2008年底前补齐安全欠账工程;要抓好整合,优化队伍,减人减面,提高单产单进水平和机械化水平,抓紧建设高产高效的现代化示范矿井;要搞好生产接续,解决采掘比例失调问题;组织开展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超千天竞赛活动。按照国家总局要求,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三条线”。要加大对“三超”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做好汛期水害防治工作,尤其是要吸取河南支建煤矿“7.29”和山东新汶集团华源有限公司“8.17”洪水淹井教训,进一步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严防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五是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驻矿监管员的作用。严格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强化对产煤市(地)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产煤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产煤县(市、区)监管部门班子的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班子应建议县(市、区)党委、政府进行调整。
(三)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无上级主管部门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开展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强化新建矿山企业现场及周边安全条件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坚决不予批准建设。加大对己关闭矿山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列入关闭名单的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关闭到位。提高非煤矿山开采规模,按照与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不再批准建设年生产能力3至5万立方米以下的建筑用采石矿山和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以下的其它金属非金属矿山。引导非煤矿山企业逐步实现机械化开采,加快安全标准化推进步伐,强制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非煤矿山企业较多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驻矿监管员制度,事故同比上升的地区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努力扭转被动局面,确保全年控制考核指标完成。
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和中直大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重大隐患相对集中的大庆、哈尔滨两个地区,要组织危化专家到企业进行会诊和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整改计划,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到位。要落实《危险化学品三级安全监管办法》,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原则,明确各级安监部门对辖区企业的监管职责。大庆市安监局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中直危化企业安全监管的具体办法。各市(地)特别是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危化企业集中的地区,要抓紧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力量,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要以安全标准化工作为手段,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要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和基本情况。
三是无上级主管部门工商贸企业安全监管要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机械、纺织、烟草、贸易、轻工行业企业的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强化事故隐患的整改。深化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治,省管项目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市(地)负责项目整改率力争达到100%。深入开展相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今年要实现35户企业达到省或国家级标准的目标。
(四)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各类事故中占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比重,直接影响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完成。省政府明确要求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的市(地)要在后几个月把事故压下来。为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交警部门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严格整治城市公交车“疯狂老鼠”、“疯狂大货车”行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针对重点人群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支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格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准入,整顿规范经营方式,解决好个体运输户挂靠运输企业后挂而不管等问题;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大投入,在危险路段增加护栏,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推广客货运输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二是要支持配合消防部门继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检查,加快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抓紧治理小企业、小作坊“三合一”重大隐患。三是要支持配合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抓好房屋与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和电力工程等建设领域,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事故的发生。四是要支持配合农机管理部门开展好“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行“零距离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有效。五是要支持配合水上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和水上危险品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乡镇船舶的管理和重点水域的安全督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六是要支持配合哈尔滨铁路局大力开展第六次提速沿线安全环境和铁路道口专项整治,督促铁路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落实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考核机制,排查整改铁路道口安全隐患,预防铁路道口事故的发生。七是要支持配合民航安全监管部门继续推进航空企业安全审计和专项整治。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五)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部署,下一步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加大抓落实力度,力求在工作深入上取得突破,在隐患整改上取得突破,在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上取得突破,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一是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对前期发现但尚未整改的近1800处隐患,要落实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党的十七大召开前仍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完成隐患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坚决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一次复查。对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企业,要督促补课。特别是那些事故风险较高、安全状况不稳定的企业,一定要重点督导,严防发生事故。对至今尚未开展工作的企业,要抓反面典型,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三是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各市(地)要在9月底前,组织各县(市、区)之间开展一次交叉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将在9月到我省督查,各地要做好准备工作。四是实行《重大隐患整改指令》制度。按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都要实行《重大隐患整改指令》制度,落实复查、验收措施,充分利用“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取缔关闭”三项有力措施,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落实。五是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起重点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要素的基础台账,并根据工作实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管制度,明确隐患的分类方法和排查治理要求,落实隐患所在单位、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责任。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不断加强预案体系建设。要分门别类地补充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按规定范围发布实施,年底前,使生产经营单位预案覆盖率达到100%。要督促企业和各地政府把预案规定的责任、制度、措施、物资储备等落到实处,定期进行演练。二是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正在筹建的市(地)年底前必须按省政府的要求把机构建立起来。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做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三是加强应急救援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快省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和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立项,抓紧整合和建立我省以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应急救援基地、基础实验室和骨干队伍,依靠企业和地方政府,搞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四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积极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应急管理职能,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组织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基层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编制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五是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预案,把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吸取事故救援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加强事故现场救援的协调指挥,达到有效施救,减少损失;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七)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要深入宣传贯彻省《安全生产条例》,广泛开展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年底前,要配合省人大开展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要认真落实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加大现场检查密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解决执法密度不够、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落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取消资质。
要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黑发〔2006〕29号文件要求,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要尽快处理结案。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的事故调查,要按有关规定邀请相关部门参加;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的事故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协调配合公检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不法矿主,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特别是发生事故后瞒报、逃匿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煤矿安全事故背后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官煤勾结等腐败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八)抓紧落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一是要采取具体措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项目的落实,省、市(地)、县(市、区)都要积极按规划落实建设项目,确保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二是引导督促企业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更新技术装备,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切实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三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国家将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确定为“金安”工程,作为国家2007年重点电子政务工程加大建设力度,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推动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取得实质性突破。四是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安全基础研究,加大科技投入,组织安全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充分发挥省安科中心和各有关科研单位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科技支持。
(九)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和事故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揭露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抓好《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的发行工作,充分发挥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的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工作。认真做好省《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信息的编发工作,没有建立专报、信息、简报制度的市(地)、县(市、区),要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这项制度,相关信息、简报要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三是切实加强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市(地)必须配备专职的统计人员,县(市、区)要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配备必需的设施,推行微机化管理。事故报告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填写,按时限要求尽快上报,重大情况要立即报告,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加强事故分析工作,定期分析伤亡事故情况,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四是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强制培训。加强省、市(地)及重点企业各级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拓展培训领域,严格考核发证程序,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同时,深入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工作,强化对安全中介机构的监管,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三、围绕强化安全监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做好下半年的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要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当前,摆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一是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阐述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深刻回答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是全党今后一个时期的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推动安全发展。二是认真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这次会议是在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老工业基地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提出要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强调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全面把握,自觉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之中。三是认真学习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李毅中局长的报告。报告在总结国内外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和形成了安全生产理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监管监察和目标指标五个体系。这五个体系是安全生产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必须在今后工作中加深理解,认真运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在学习的过程中,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思考,深入研究我省安全生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初步概括了当前要认真研究的五个问题:一是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如何深化对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认识,主要是解决好安全发展理念和又好又快发展原则之间的关联性,使安全成为“好”的硬性要求,“快”的有效保障。二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如何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明显好转乃至根本好转,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主要是解决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可行性,更科学地提出既有硬性规定,又有量化标准的目标。三是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过程中,如何从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出发,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是解决好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四是在完善社会管理过程中,如何提高安全监管系统的地位和权威,主要是解决体制机制和法制的适应性。五是在实施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如何加强监管班子和队伍建设,主要是解决先进性。这五个问题要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努力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作出客观的回答,进一步推动安全发展。
(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不断改进抓落实的方法。抓落实首要的是态度要坚决,必须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抓落实必须克服畏难情绪,敢于和善于攻坚克难,在战胜困难中把工作落到实处。抓落实必须在抓具体、抓细节上下功夫,通过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一个个细节的解决,推动整个工作的落实。抓落实要找到不落实的原因和症结所在,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的办法和措施,扩大抓落实的效果。
二是用建设的方法强化制度措施。制度措施建设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重大问题。近年来,我们以煤矿安全为重点,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一成功经验必须坚持。首先,要围绕推进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主要是推动各级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制的落实。其次,要围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主要是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第三,要围绕强化监管队伍自身加强制度措施建设,主要是研究解决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就全省而言,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是煤矿,死亡人数最多的是道路交通。就煤矿而言,龙煤集团的国有重点煤矿是重中之重,可以说,“龙煤安则龙江稳”。地方煤矿鸡西和七台河是重点,这两个地区的煤矿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全省地方煤矿安全形势就可以保持基本稳定。就道路交通而言,哈尔滨、大庆等大城市、中心城市是重点,哈尔滨市道路交通事故能否大幅度下降,直接影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就危化品安全而言,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是重点,国有大中型危化企业是重点。就非煤矿山而言,哈尔滨、伊春、黑河、牡丹江等地是重点。就阶段性工作而言,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市(地)、县(市、区)是阶段工作重点。只有突出重点,解决主要问题,我们才能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各地、各单位也必须注重当地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问题的解决,推动整体的好转。
四是改进和加强综合协调工作。必须充分利用安委会这块“金字招牌”,充分发挥安委办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工作。首先,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各领域分管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汇报国家和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汇报本地区重大隐患问题和重要情况,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要对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和对策。重大问题要在向主管领导汇报的同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促使各级领导早下决心、早做决策。其次,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上,要以各级安委办提出意见为主;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上,要以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为主;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要以联合各有关部门一起出主意,想办法,共同做好工作为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真正当好“主角”。第三,安委办要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指导,推动下一级政府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第四,要积极争取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以及政协各部门的支持,政法机关的支持,民主党派的支持,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转变作风,求真务实
作风建设是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重实效、见成效、求长效上下功夫。一要做到心中有数。作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懂全局,了解经济发展的趋势和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趋势,善于在全局中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同时,对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总体情况要有一个比较全面的把握,特别是能够对本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熟记在心,对本地区安全监管的基础工作情况比较清楚。二要坚持有始有终。要坚持一抓到底,抓全过程,抓不出成效不撒手,形成一个闭合的回路,坚决防止半截子工程、半途而废。三要敢于坚持原则。处理问题不能照顾情面、不能放弃原则,依法该关的要关、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务必做到敢于触及矛盾、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四要严格廉洁自律。要提升全省各级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提高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好“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树立安全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县(市、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省、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共同努力,尽快改变我省县(市、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数量和设施配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状。积极探索在乡镇、社区设立安全监管机构或采取委托执法等方式落实基层安全监管职责。二是抓好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出台全省三级执法队伍建设方案,全省统一建立三级执法队伍,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专家队伍建设,重点是全面组建市(地)级安全生产专家组。四是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大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五是充分发挥企业的安全管理队伍的作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力量,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待遇和地位。
同志们,实现全年的工作目标,做好下半年的工作是关键。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坚定,作风上更加务实,努力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不断开创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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