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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刘海生8月15日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17 17:13:54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祥和的良好环境,全面部署下一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和确保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特点可以概括为“三个下降”,“一个稳定”。
  所谓“三个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在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几年较大幅度下降,去年“十五”以来首次降到3000人以下的基础上,今年1至7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099起,同比减少5084起,下降41.7%;死亡1320人,同比减少189人,下降12.5%。
  二是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全面下降。煤矿事故死亡87人,同比减少38人,下降30.4%。其中,龙煤集团死亡15人,同比减少27人,下降64.3%。非煤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93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10.6%。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07人,同比减少57人,下降5.4%。火灾事故死亡21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41.7%。铁路交通事故死亡85人,同比减少75人,下降46.9%。农业机械事故死亡16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15.8%。
  三是多数地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有11个统计单位同比下降,按下降幅度排名分别是:龙煤集团、哈尔滨铁路局、黑河市、省农垦总局、绥化市、鸡西市、哈尔滨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佳木斯市、伊春市。
  “一个稳定”,就是重要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今年元旦、春节、全国和省“两会”、省第十次党代会、“五一”黄金周和哈洽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特别是扭转了我省05和06连续两年在全国“两会”期间发生煤矿爆炸事故的被动局面,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狠抓落实的结果;也是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结果。
  但是,越是在形势稳定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充分看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的一面。一是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同比上升。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道路交通事故36起,同比增加5起,上升16.1%;死亡128人,同比增加17人,上升15.3%。二是大兴安岭、七台河、牡丹江、齐齐哈尔、大庆5个市(地)和省森工总局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尤其是鸡西市在五月中旬一周内连续发生3起煤矿较大瓦斯事故,造成巨大损失和恶劣影响,仍然是全省煤矿安全的“重点地区”。三是各类事故隐患还大量存在。仅从6月份开始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省就发现各类隐患2.28万条。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防范措施,推动下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保这一特殊敏感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国务院办公厅为此专门下发通知,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近期也作出专门部署。今年以来,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在充分肯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强调要做好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8月3日,钱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安全生产要在落实上持续下功夫,一个月一个月抓紧,一天一天抓紧,标本兼治,根本在治本,下决心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左己同志在省政府第十二次和第十三次安全生产专项通报会上都强调了做好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7月26日,左己省长在第十三次专项通报会上强调指出: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确定一个目标,就是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在8、9、10三个月,采取治标和治本双管齐下的方式来解决。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这些部署和要求上来。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我省作为全国安全生产高危省份之一,安全基础脆弱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善,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还不是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特别是近几年的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煤矿等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2005年发生了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事故,2006年发生了鸡西市恒山区远华煤矿“11.25”事故(死亡28人),这些都警示我们必须对做好今年后几个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要有深刻清醒的认识,切实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此,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主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二、深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有重点煤矿始终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龙煤集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解决好以下五个问题,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一是瓦斯抽放设施建设要尽快到位,12月31日前完不成或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停产。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鼓励瓦斯抽采的经济政策,促进煤矿企业瓦斯抽采利用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要严格落实下井带班制度,加强检查,定期通报,特别是要落实一次警告、二次撤职的规定,狠抓反面典型,公开曝光。严格落实龙煤集团发生3人以上事故矿长免职、5人以上事故矿长撤职的规定,加强事故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隐患管理制度,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要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的新体制新机制,年底前要争取落实到所有段队、班组,安全风险抵押金推广到全员,安全监管与效益脱钩、与安全挂钩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最大限度调动全体员工保安全的积极性,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在采取必要引导措施的同时,强制推行,使这项改革向广度推进,向深度进军。沈煤、中煤在我省的煤矿,地方9万吨以上煤矿也要积极开展这项工作。三是严格按照矿井的安全保障能力,确定生产计划,不能层层加码,坚决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四是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大安全费用的提取力度,在今年底前全部补齐安全欠账资金,2008年底前补齐安全欠账工程。抓好整合,优化队伍,减人减面,提高单产单进水平和机械化水平,并抓紧建设几个高产高效的现代化示范矿井,这是一个治本措施。要搞好生产接续,解决采掘比例失调问题。强化现场管理,扎实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好汛期水害防治工作。五是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超千天竞赛活动,省政府决定开展的这项活动,将对连续1000天以上没有发生死亡事故的国有重点煤矿实行重奖;对一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煤矿事故、且死亡人数控制在龙煤集团下达控制考核指标范围内的所属分公司实行重奖。
  地方小煤矿仍然是全省煤矿事故的“重灾区”,今年以来地方煤矿产量占全省的不到40%,死亡人数却占83%。省政府第13次安全生产专项通报会议决定,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我省到2010年年产30万吨以下小煤矿保留数量要压减为600处以内。各产煤市(地)政府必须根据这一总的目标要求,按照大幅度减少小煤矿数量的原则,制定本地区保留煤矿数量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产煤市(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近期即将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省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地方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一律暂停扩储,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全省煤炭资源储量和煤矿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全省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尽快制定出全省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资源扩储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方案开展资源扩储工作。这是省政府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又一重大决策,是煤炭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举措。按照这一要求,各地要不等不靠,提早谋划,主动和省有关部门对接,抓好落实。二是各产煤市(地)要按省政府制定的小煤矿退出经济政策,抓紧制定本地区关闭矿井的补助标准和实施办法,对列入关闭的证照齐全的小煤矿,区别情况,给予适当经济补助。补助资金主要是按现行财税体制由各级政府分级承担。同时,省财政厅、物价局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按吨煤3元收取煤炭产业政策调节资金,用于关闭小煤矿。各地要严格补助标准,对累计开采获得效益的矿井,原则上不予补助。对非法矿井、资源枯竭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关闭的矿井一律不予补助。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关闭煤矿剩余储量采矿权价款返还的政策。三是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近日,国家安监总局给我省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指出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目前已滞后于全国,必须加快工作进度,并专门提到了七台河市要尽快上报资源整合方案。按照国家要求,各产煤市(地)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必须在8月底前上报,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要在9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核工作,报省政府安委会批准。四是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今年第二批关闭矿井名单必须在8月底前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已下达了各地关闭数量,各产煤市(地)政府,尤其是关闭任务较重的鸡西、七台河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上报。今后,凡属非正规开采、存在违规施工的隐蔽工程、严重超层越界和威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的小煤矿一律列入关闭范围。地方高瓦斯、按高瓦斯管理和瓦斯经常超限的矿井要在2008年6月底前上齐瓦斯抽放系统,否则列入关闭。要加强对部分小煤矿以整改为名违法生产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五是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认真落实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驻矿监管员的作用。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支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协调解决煤矿证照有效期过短等问题。上述措施落实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府安委办。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压减道路交通事故,深化消防、建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事故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重最大的。今年以来,在公安、交通、安监、建设、农机等部门的努力下,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在驾驶人、车辆、道路里程持续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死亡人数实现了下降,成绩来之不易。但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要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目标,后几个月压减道路交通事故的压力依然很大。对此,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已作出专门部署,决定从8月到12月分五个阶段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此,我再强调几点。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的大兴安岭地区和七台河、牡丹江、大庆、伊春、齐齐哈尔市要认真查找原因,对3人以上的事故要逐个分析,研究措施,推进落实,力争在后几个月把道路交通事故压下来。二是要抓好源头管理。从严把好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审验关,把好机动车检验、维修、路检路查等环节,加强危险路段的排查与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整治城市公交车“疯狂老鼠”行为,整治“疯狂大货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加强出租车、校车、旅游车辆的安全管理,抓好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及重点城区路面的管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四是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多种宣传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社会氛围。
  同时,要深入抓好其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地下商业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执法力度,切实消除隐患。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该停的立即停,该关的坚决关,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检查执法,督促企业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突出抓好大庆、哈尔滨两个危化企业集中的地区。国防工办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旅游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设施的检查工作,凡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停止运营。目前汛期来临,各地要认真吸取大兴安岭呼玛县“7.23”重大水上沉船事故(死亡7人)教训,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海事、交通等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跟踪整改隐患,隐患不彻底整改的船只不准投入运输。秋收季节临近,农机部门要加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事故。铁路、民航、教育、卫生、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四、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狠抓重大隐患的整改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专门下发了通知,在全省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7月底,全省共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2.28万处,已整改2.1万处,整改率92%。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已经发现的隐患还有近1800处没有得到彻底整改,而这些没有整改的隐患,往往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甚至需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难度很大;一些隐患反复出现却得不到有效控制,暴露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混乱、政府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基层单位隐患排查工作没有真正开展起来,不能排除还有新的重大隐患我们尚未发现,需要我们再接再厉,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在此,我重申几点要求:一要继续抓好企业自查自改。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现场指导、现场督查。对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企业,要督促补课。特别是那些事故风险较高、安全状况不稳定的企业,一定要重点督导,严防发生事故。对至今尚未开展工作的企业,要抓反面典型、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二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各级政府、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技术服务队伍,深入企业帮助解决技术难题和实际困难,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各市(地)要在9月底以前,组织各县(市、区)之间开展一次交叉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三要注重抓好隐患整改工作。专项行动要用隐患整改率论成效,与各级责任制相挂钩。要按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实行《重大隐患整改指令》制度,并实行复查、验收措施。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充分利用“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取缔关闭”三项有力措施,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落实。对十七大召开前仍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完成隐患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四要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起重点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要素的基础台账,并根据工作实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管制度,明确隐患的分类方法和排查治理要求,落实隐患所在单位、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和当地政府的责任。
  五、切实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必须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对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条战线的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域的安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亲自督促重大隐患的整改或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按照省长办公会的要求,对“十七大”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加大在党政主要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扣分比重。
  第二,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在落实。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确保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对8、9、10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县区、重点企业,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县区级政府是工作落实的关键,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防止出现抓落实力度层层递减现象。省政府将在9月中旬,从省直有关厅局抽调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15个督查组,到各市(地)和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开展督查。龙煤集团要组成4个督查组到各分公司督查,龙煤集团组成的督查组在前几次督查中作风比较扎实、深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要继续抓好督查工作。此外,省人大还将对《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国务院安委会也将在近期到我省开展督查。省政府安委办要做好这些检查、督查的协调配合和组织指导监督工作。“十七大”期间,要实行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每天将安全事故情况报省政府安委办,安委办汇总后报省委、省政府。要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行为。同时,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严格事故处理,严肃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黑发〔2006〕29号文件要求,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要依法严厉打击不法矿主,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特别是发生事故后瞒报、逃匿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这项工作在政法委的统一组织和公安、检察院、法院、安监等部门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要继续加大力度。同时,要严肃查处煤矿安全事故背后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官煤勾结等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前期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查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在落实好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争取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的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发挥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人翁作用,发动职工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经营者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及时报道隐患排查治理、煤矿整顿关闭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忽视安全、隐患严重的地方和企业予以曝光。
  同志们,做好下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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