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办事指南 >> 正文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复审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10-06 10:27:00
  一、设定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二十三条;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二、前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要5张小二寸照片,特种作业人员需要2张小一寸照片及电子版一寸照片1张。
  三、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并填写登记表;
  2、审核:审核人在5个工作日进行审查;
  3、30人以上培训合格后,上报省局办理证件(培训完毕后30个工作日拿到证)。
  四、办结时限
  受理后够30人以上可办开始培训,需要延期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五、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黑价联字[2006]22号文件。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版权所有: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杨扬大街  联系电话:0464-8685005
电子邮件:QTHANQ@163.com   黑ICP备07004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