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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复审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10-06 10:27:00
一、设定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二十三条;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二、前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要5张小二寸照片,特种作业人员需要2张小一寸照片及电子版一寸照片1张。
三、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并填写登记表;
2、审核:审核人在5个工作日进行审查;
3、30人以上培训合格后,上报省局办理证件(培训完毕后30个工作日拿到证)。
四、办结时限
受理后够30人以上可办开始培训,需要延期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五、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黑价联字[2006]2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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