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 全 工 作 信 息
第二期(总第266期)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1月7日
市安委办组织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题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1月7日,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及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相关工作。区(县)主管区县长,区(县)安监局主管局长,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联社主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市长助理、市安监局局长郭杰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安委办《关于转发黑安办发[2007]120号文件的通知》(七安办发[2007]73号)、市安监局《关于转发黑安监办发[2007]60号文件的通知》(七安监发[2007]91号),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办、省安监局关于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相关文件精神,并听取了各区县、部门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打击非法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安全。针对今年烟花爆竹零售(临时销售)下放到区县安监局的工作实际,各区县要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销售网点,严格审查经营业户的仓库储存条件,把好准入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现象。
二、进一步落实“打非”责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区县要立即行动,组织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集市采取“地毯式”全面、彻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在清查的基础上,各区县、部门要建立排查档案,设置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责任追究;牵头部门要建立定期的例会制度,收集信息,及时组织开展“打非”行动。
三、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各区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落实联合执法组织机构,在“打非”工作中密切配合协作,积极主动开展集中打击,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